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2/2/21 16:29:14
大邑县结核病防治工作从2011年1月起已由大邑疾控中心移交至我院,为做好结核病防治工作,我院成立了“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结核病防治专家组”并成立结核病门诊承担此项工作。为规范我院结核病防治工作,特制定大邑县人民医院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一、结核病国家免费治疗政策:本政策仅针对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或开放性肺结核患者,不包括结核性胸膜炎和肺外结核病;陈旧性肺结核不需要治疗。
⑴国家统一的化疗方案提供免费抗结核药物,即板式结核药品
⑵能支持诊断活动性肺结核或开放性肺结核的首次胸片费用
⑶治疗过程中的四次痰检①费用
除此三项以外肺结核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②需由患者自行承担。
二、我院结核病管理方案
1、接受国家免费药物治疗的结核门诊病人:由结核门诊医生确定治疗方案并督导患者规律服药及随访治疗中痰检及药物反应。
2、住院病人治疗中发现疑似合并活动性肺结核或结核性胸膜炎患者,需经呼吸专科医师会诊,确诊后提出化疗方案,再及时填写传染病卡并电话通知结核门诊,由结核门诊医生到病房收取传染病卡并收集病人相关资料,患者出院后告知患者至结核门诊处继续治疗及随访;对疑似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初诊必须有痰检
3、住院治疗中发现疑似合并活动性肺外结核患者:由相关专科科室医师与呼吸专科医师共同确定化疗方案,并通知结核门诊医生到病房登记患者信息及化疗方案,患者出院后的继续治疗仍由原科室主管医生负责。
4、符合以下条件者需转至成都市第十人民医院或华西医院治疗:结核病人伴有严重的并发症;活动性肺结核痰检涂阳需要住院治疗;耐多药③患者。
三、结核门诊电话
外线88226163 内线8029
备注:
本办法中有关用语定义如下:
① 四次痰检:即初诊痰检(痰检要求:从肺深部咳出的粘性或脓性的痰。包括及时痰、夜间痰、晨间痰)、用药的第2、5、6月末进行痰检(包括夜间痰、晨间痰)。
② 其他费用:结核病化疗前及化疗过程中需检查血常规、肝肾功能、空腹静脉血糖甚至HIV等与治疗相关的必要检查项目费用。
③ 耐多药(MDR):结核病患者感染的MTB经体外证实至少同时对异烟肼、利福平耐药。
附件1
大邑县人民医院
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忠勇
副组长:李 岚
成 员:赵 瑛 丁丹敏 高成兵
附件2
大邑县人民医院结核病防治专家组
组 长:高成兵
成 员:汪 平 幸仕洪 李 岚 张维曼 陈义忠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