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19日 星期四
医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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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人民医院

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

尊敬的病员及家属:

根据成都市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内新冠肺炎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工作目标,抓实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我院将按照市卫健委“应检尽检、应检即检”,全面开展新冠核酸检测工作。



一、检测范围

1. 发热门诊所有就诊患者;

2. 门、急诊高度疑似患者,有流行病学史的门()诊患者;

3. 新入院患者、陪护

4. 自愿检测者。

如果患者、陪护能够出具入院前一周内正规医疗机构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报告,我院可予以互认。

二、检测缴费

1、依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成都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医保发〔201923号),项目编码:CLAE8000,项目名称: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SAT)检测,检测费用:200/项。

2、符合医保报销政策的住院病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纳入医保报账支付(在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内的参保人员)。其余患者及陪护家属均需自费检测。


自愿检测者及陪护人员可在门诊及急诊科挂号开具医嘱后通过网络或人工窗口完成缴费

2. 发热门诊患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医保卡到发热门诊分诊处登记,并在发热门诊采集核酸。

3. 门、急诊高度疑似患者及有流行病学史的门()诊患者须转发热门诊就诊,参照发热门诊患者就医流程;

4. 单次检测费用:200/

三、核酸检测采样地点

我院核酸采集分三个采集点:

1、发热门诊: 发热门诊患者;门、急诊高度疑似患者、有流行病学史的门()诊患者
2、急诊科:急诊患者

3、内科大楼底楼核酸采集点:新入院患者及陪护、自愿检测者

注:新入急危重症或行动不便患者、在院患者由病区医护人员采样
四、检测报告发放事宜

1. 所有非住院患者、自愿检测者、住院患者的陪护

1)当日14:30以前采样的,在次日上午10:00于检验科领取报告

2)当日14:30以后采样的,在3日10:00于检验科领取报告

3) 发热门诊取样患者在发热门诊除领取报告

2. 住院患者:报告直接发送至病区

五、费用报销事宜

1. 发热门诊患者、门急诊高度疑似患者、有流行病学史的门()诊患者:已挂门、急诊号的高度疑似或有流行病学史的患者必须转发热门诊就诊,先行垫付核酸检测费用,后期凭发票、核酸检测报告、医保卡到医院收费窗口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进行退费;不符合报销范畴的按自费处理

2.院区陪伴:一律自行垫付,待后期如有相应政策支撑后再携带原始发票、身份证、医保卡等证件前来我院报销,如没有相关政策支撑则按自愿检测者处理;

3.自愿检测者:一律自费;

4. 住院患者核酸筛查纳入住院费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符合报销条件者予以报销。

六、温馨提示

1. 来院就诊人员请戴好口罩,做好防护。

2. 医院扩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范围,是按照国家及省市县要求部署,保障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安全,巩固防控成果的重要举措,感谢大家理解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