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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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县人民医院非机动车停车场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大邑县人民医院非机动车停车场改造工程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 39144.30 元

三、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6.2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8、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报名需要

1、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202312月21日至20231228

2、文件获取方式:大邑县人民医院官网免费获取采购文件采购项目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

3、报名方式及需要的资料:报名采取网络邮箱报名。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且在有效期内)、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公章的PDF电子版一起发送到邮箱1463892860@qq.com。纸质报名资料,随同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在比选时间、地点现场递交。

、响应文件要

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2份(1正1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资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技术服务要求的证明材料、服务方案、评分细则要求的资料等。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22910,于截止时间前当天递交。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比选会召开地点:大邑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2号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项目作流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比选。

、联系方式

  比选人:大邑县人民医院

地 址:大邑县晋原镇北街323号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8-88221933

 

 

 

大邑县人民医院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3:承诺函.docx

附件2:综合评分表-工程类.docx

附件1:工程量清单非机动车停车场改造工程.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