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民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人民币36000.00元。
备注:本项目为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三、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6.2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6.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7、投标方资质具备大邑县消防大队备案;投标方需承诺在服务期内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息系统”和“四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中备案一直有效;为本项目配备维保人员证书一直有效(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为未响应,投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比选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报名需要
1、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
(1)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8日。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17:00(北京时间)。
2、文件获取方式:大邑县人民医院官网免费获取采购文件,该采购项目不再单独提供采购文件。
五、响应文件要求
参加本次比选的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2份(1正1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基本资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技术服务要求的证明材料、服务方案、报价表、评分细则要求的资料等。以上响应文件需密封递交,未经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以接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19日10:00(北京时间),于截止时间前当天递交。
七、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及比选会召开地点:大邑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2号会议室。响应文件必须在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接收。如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符合资格条件或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则本项目作流标处理,将重新组织比选。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大邑县人民医院
地 址:大邑县晋原镇北街323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28-88268035
附件:1.消防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2.承诺函
大邑县人民医院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