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民医院
拟采购标识标牌等宣传类制作的
市场调研公告
我院因工作需要,拟对标识标牌等宣传类制作进行采购。现将进行市场调研,诚邀有合法合格资质、相应实力及服务能力的公司及厂家参与市场调研。
一、项目名称
标识标牌等宣传类制作采购项目
二、调研须知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专业技术能力;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五)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记录,未列入黑名单。
三、市场调研时间
2024年8月7日9:00至2024年8月14日17:00(工作日)逾期不再接收资料。
四、市场调研书的递交及装订
于2024年8月14日17:00时前,将加盖公章调研文件,一式一份送交到大邑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医院后门出口处惠山西路11号),商家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请按照下面的顺序装订:
(一)封面(注明调研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加盖公司印章);
(二)资料目录;
(三)身份证明和授权文件:市场调研人代表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四)信誉和资质证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公司资质(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五)商家提供公司的项目清单,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详细报价一览表。
(六)业绩证明文件(提供近三年内国内、川内同类项目中标一览表,含主要客户名单、联系方式、中标价格以及合同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送货复印件,需有客户签名或银行进账联复印件;
备注:所有资质需加盖参与调研公司的鲜章,参与调研工作人员的授权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参与调研工作人员)。
五、相关说明
(一)本次调研活动仅为采购人了解市场供给情况使用,非政府采购招标流程。公司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二)参与市场调研的公司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参与调研公司承担所有相关责任,该公司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有自愿递交资料的公司,采购人不给予任何形式的补偿和奖励,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三)采购人有权针对相关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参与调研公司进行询问,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采购人的问题。
地 址:大邑县晋原镇北街323号
联系人: 李老师
电 话: 18980525585
大邑县人民医院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