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民医院关于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根据《成都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汇编(2024版)》成医保发[2024]17号文件内容和要求,我院拟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除外内容 | 项目编码 | 计价单位 | 三乙价格 |
1 | 特需门诊诊查费(上级医院) | 挂号费 | 110200009 | 次 | 50.00 |
2 | 特需门诊诊查费(本院) | 挂号费 | 110200009 | 次 | 30.00 |
3 | 上门服务费 | 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及可收费耗材 | 140200002 | 次 | 75.00 |
备注:
以上医疗服务项目属于自费项目,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公示时间从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12日止。
在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意见。联系电话:028-88222682,联系人:胡老师。
大邑县人民医院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