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大邑县人民医院零星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维修等商家遴选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19-10-10
2.采购项目名称:大邑县人民医院零星零星计算机、打印机、维修等商家遴选项目
3.采购人:大邑县人民医院
二、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大邑县人民医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三、报名条件:
(一)对竞标公司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2、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不同公司的股东中有共同股东组成的不得同时报名。
4、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谈判项目销售及售后维修资质。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供应商报名提交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违规作假行为,采购方有权放弃中标结果;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对竞标公司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应指定专人负责中标项目,主要负责中标方与采购方的沟通协调工作。
2、电话支持服务
(1)中标供应商需提供7×24小时(含节假日)响应采购人的电话支持和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2)在服务期间,中标供应商应及时主动向采购人汇报服务情况。
(3)中标供应商产品支持服务资料:
投标人值班联系人手机: (7×24小时,含节假日)。
投标人服务电话: (7×24小时,含节假日)。
3、应急服务
应急服务按照严重程度分为紧急和一般两种。紧急指供货使用严重影响采购人业务正常运行,一般指供货使用情况暂不影响(或只是局部影响)采购人业务正常运行。
(1)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7×24小时专人应急服务热线,投标供应商接到应急服务后,5分钟内通过电话进行应急响应支持,1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启动服务。
(2)在使用过程中故障处理和原因分析时,应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应能在故障发生2小时内提供技术支持,排除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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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法定节假日,中标供应商提前向采购人提供值班人员名单、当值地点及联系电话,实时响应采购人的呼叫,需要时及时赶到现场。
(4)在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时段给予现场支持。
(5)在紧急服务过程中,如中标供应商不能在2小时内解决,则采购人有权请第三方协助,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供应商接到采购人应急服务24小时后仍无法排除解决问题,影响到采购人正常工作的,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供应商排除故障,所有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技术支持服务
(1)中标供应商负责进行安装、优化、维护和调整等工作,经采购人授权负责方案设计、测试、现场实施等工作,并提供相关工作的详细技术原文档。
(2)投标人提供采购人要求的其他技术支持服务。
5、服务团队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至少指派两名以上具有丰富相关经验,有独立处理技术问题能力的人员组成团队进行专项服务,并指派专人协调与服务相关的事宜,提供(7×24小时,含节假日)有效的技术支持服务。
6、维护、维修、保养服务
(1)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团队中负责维护、维修、保养等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经验、资质和能力。
(2)因产品质量原因产生的维修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影响到采购人正常工作的,若采购人不能接受维修后产品的,应由中标供应商提供全新的产品替换。
四、服务质量
服务质量的反馈与考评按照大邑县人民医院相关规定执行,参加投标的各类供应商在投标时声明并承诺无条件遵守。
五、交货
1、中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方提供的送货清单要求按时将货物送达清单上指定的使用科室(部门),安装完毕后由使用科室(部门)和职能部门签收确认。
2、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双方确定的时间内送货并安装,过时到货或因为货不对板造成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正常使用均被视为过时供货,采购方有权不予付款并根据大邑县人民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给予处罚。
3、在紧急情况下,中标供应商承诺在1小时内完成送货并安装;如中标人违诺导致紧急情况下过时供货影响到采购人正常工作的,采购方有权立即取消中标人供货资格,并根据大邑县人民医院相关规定执行给予处罚。
4、中标人所提供的货物若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
六、商品质量
1、所有报价货物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响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
2、质量保证:应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品。中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七、售后服务:
产品验收合格后,在质保期内,凡属产品本身引起的故障(人为破坏除外),负责免费维护,所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八、预审材料及要求:
1、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以上材料复印件全部需盖章。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
3、应在谈判公告有效期内工作日时间8:00-12:00,14:00-17:00到大邑县人民医院报名并提交预审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4、报名预审不合格或者未进行报名及资格预审的,招标管理办公室不受理其谈判响应。
九、招标文件获取:
资格预审合格者,从大邑县人民医院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并按要求进行投标文件编制;预审不合格或者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不予投标。
十、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本项目谈判文件无偿获取(谈判文件资格不能转让)
2、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注:报名时留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查验原件后,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谈判文件自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13日09: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大邑县晋原镇北街323号(大邑人民医院)获取。
十一、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0月13日10:30(北京时间)。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邑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8222683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北街3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