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民医院
医疗设备租赁采购公告
一、医疗设备租赁项目简介
因医院业务发展需求,本次需租赁医疗设备4台。
包号 |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01 | 01-01 | 血液透析机 | 3台 | |
01-01 | 血液透析滤过装置 | 1台 |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许可的强制性规定,投标产品须具有相应许可或认证资格;
3、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
三、采购方式及其它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医院采用租赁招标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活动,所有产品进行一轮报价。
2、投标人员需提供投标企业委托书等相关证件。
3、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的授权代理商均可参加。请生产企业的授权代理商现场出示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院方可不接受其参加本次会议。
4、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6、报价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7、报价产品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备案表和注册登记表
8、投标文件中必须含有参数响应表。
9、通过“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和通过“信用中国网”查询信用记录,将2个查询结果截图打印盖鲜章。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可为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医院有权要求查验原件,供应商如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将取消其报价和供货资格。
四、资料的准备
请参与者根据提供产品的特点,按照“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模板”制作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资料内含报价单。
五、采购会议时间:2019年11月7日下午14:30。
会议地点:大邑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二号会议室
联系人 : 郑老师 电话: 028-88222682
参加人员请于2019年11月7日下午14点00分到医技楼五楼二号会议室递交相应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