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大邑县人民医院《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7)供应商对是否存在受到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失信行为(有效期内)以及认定次数进行承诺;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内容
(一)建设背景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管理制度(试行)》(财会〔2017〕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财会〔2017〕27号),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强调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钱,给权力涂上“防腐剂”、戴上“紧箍咒”。完善我院《内部控制》制度,基本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权责一致、制衡有效、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管理科学的内部控制体系,更好发挥内部控制在提升内部治理水平、规范内部权力运行。
建设内容
供应商按照内控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我院提供内部控制制度汇编、风险点梳理、业务流程图、内部控制专题培训等内控相关服务。
五、比选说明
比选时间:2020年7月6日14:30
比选地点:大邑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五楼二号会议室
(1.比选文件必须密封盖鲜章;2.比选文件采用现场送达方式递交至评审现场,不接受逾期送达和未完全响应要求的比选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 028-88222682
大邑县人民医院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