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人民医院
透析浓缩液A/B成品液采购公告
为保障医院工作顺利开展,我院拟对透析浓缩液A/B成品液开展采购工作,现进行挂网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报名,报名结束后将直接组织本次投标供应商进行比选洽谈。
一、项目编号:YYHC-2023-02
二、项目名称: 透析浓缩液A/B成品液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四、采购产品及要求:详细信息见附件一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6.2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二)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提供优质商品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列入医院黑名单库的公司不能参与我院招标。
六、比选时须提交以下资料:(以下资料可为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供应商鲜公章,并装订成册,医院有权要求查验原件,供应商如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将取消其报价和供货资格。)
(一)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
(二)法人或法人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产品制造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登记表及其附件)或备案表。
(四)承诺书
(五)根据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及医疗保障局相关政策要求,凡属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要求挂网范围之内(川药招〔2021〕157号 关于调整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挂网目录范围的通知)的所有采购项目,均须执行挂网采购(医院能在平台价格联动专区中查到该项目的挂网信息)。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该项目挂网信息的原始网页或截图打印件,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六)根据相关要求,初步认定医用耗材属2、3类医疗器械的均需挂网,体外诊断试剂全部均需挂网。如包件内有非挂网产品,则供应商须提供充分佐证材料,说明其不属于国家要求的挂网产品,相关材料不足以充分证明的将不予认可。
[注]:
1.凡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资质材料或提供不全者(不能提供产品挂网截图),一律不得参加本次比选。
2.在比选现场再次复核应挂网产品的信息时,仍不能在价格联动专区中查到的,本次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供应商报名登记后,不得放弃参加本次比选,否则将以扰乱招标秩序为由纳入我院供应商黑名单。
七、报名时间:
2023年7月10日--2023年7月14日(工作日)
八、报名方式:
(一)线上报名
将报名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1390894198@qq.com邮箱,请在邮件上备注公司名称及所报产品包件号,报名情况通过邮箱回复,不需要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
(二)联系人:郑老师
(三)联系电话:028-88268035
九、比选时间:2023年7月17日14:30时
十、比选地点:医技楼五楼二号会议室
十一、比选说明:
(一)投标人需在开标现场提供报价单(模板如下)及其他资质证明材料,并进行密封。
序号 |
产品名称(以注册证/备案名称为准) |
注册证号/备案号 |
规格/型号 |
生产厂家 |
是否挂网(是/否) |
商品代码/产品ID |
单价(元) |
备注 |
|
|
|
|
|
|
|
|
|
(二)比选资料准备(所有资料需加盖公司印章):
1、报价资料:本次比选为一次性报价。
2、请参照附件二《综合评分明细表》准备相关证明资料,装订成册,内容如下:
(1)证明产品性能质量相关资料:产品样品或产品实物图片(能清晰显示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品牌等)、产品说明书、产品详细资料(如宣传册、质量认证证书等)。
(2)证明业绩优势相关资料:如产品使用单位及联系方式清单、同采购人档次医院的相关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鲜章等。
(3)证明服务和配送能力相关资料:如针对本次项目做出的人员配置、机构设置、服务配送方案、技术支持、配送速度及人员、车辆响应情况、配送仓库地点、库存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十二、特殊说明:
(1)因医用耗材的特殊性,中标产品进院后将有三个月的使用评估期,如在评估期内中标产品确实不能满足临床实际使用要求或配送时限要求,可对中标产品进行废标处理,由综合评分次一名的产品替补中标,并向原中标供应商出具正式书面意见。
(2)在确定中标供应商环节,需对拟中标供应商的开标一览表进行再次复核,如发现中标公司投标文件所报产品名称与注册证不符、所报流水号与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流水号不符、实物与注册证或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信息不符等情况,均可被认定为虚假应标,取消该中标供应商中标资格,由次一名替补中标。
大邑县人民医院
附件一
A/B透析液参数要求
一、A液与B液需为同一品牌配合配套使用且都需为单人或双人份包装;
二、产品与血液透析机配合使用,用于急、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及药物中毒患者进行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
三、基本技术参数参考要求:
(1)血液透析浓缩液(成品A液)
A液一桶容量=5L/10L;每升浓缩液含钠:常用透析液钠离子浓度为135-145mmol/L;钾0-4mmol/L;钙1.25-1.75mmol/L;镁0.5-0.75mmol/L;醋酸根2-4mmol/L;碳酸氢根30-40mmol/L;葡糖糖0-11mmol/L;二氧化碳分压40-110mmHg;PH7.1-7.3mmol/L;A液有效期:12个月以上。
(2)血液透析浓缩(成品B液)B液一桶容量=6L/12L;B液有效期:6个月以上。
四、细菌内毒素:以细菌内毒素检查用水稀释为透析液后,细菌内毒素小于0.03EU/ml。
商务参数
一、透析液须达到透析液浓缩物的国家标准(YY0598-2015),即细菌数量≤100CFU/ml,内毒素≤0.5EU/ml,无大肠埃希菌。一般情况下干预水平为最大允许水平的50%。
二、A液具备含钙1.25mmol/L/1.5mmol/L/1.75mmol/L三种浓度,5L/人份,有效期12个月以上。
三、B液由透析专用级碳酸氢钠和氯化钠组成,6L/人份,有效期6个月以上。
四、PH值7.1-7.6。
五、包材容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国家/行业标准中对药用塑料容器的规定。
六、血液透析A浓缩液与B浓缩液按比例稀释配成透析液后各离子浓度符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格2021版》的要求。
序号 |
评分项目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1 |
报价 (30%) |
30分 |
以本次有效的最低磋商报价(单价汇总)为基准价,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0×30%。 |
2 |
技术响应(20%) |
20分 |
供应商响应产品完全满足磋商文件对应包件技术要求的得20分,有一项负偏离扣5分,本项扣完为止。 |
3 |
服务方案(30%) |
30分 |
对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编制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配送方案、货物质量保障方案、服务人员计划、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保障措施等内容)是否符合本项目情况、满足本项目需求进行综合评审,优得26-30分,良得20-25分,一般得16-19分,较差得10-15分,无方案不得分。 |
4 |
履约能力(20%) |
20分 |
供应商自2019年1月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1个得5分,最多得20分。(提供合同或结算发票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