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新药遴选评审结果已于前期公示5日,现将本次初审通过的34个品种和1个恢复临床使用的品种通过医院官网向社会发布(见附件1)。医院各常规药品配送企业(集采配送企业除外)按照医院公布拟引进的药品品种在2023年9月12日向药剂科提交可配送药品目录及相关资料。医院公布拟引进的药品品种如无公司申报,则取消该品种引进资格。
一、药品申报资料原则(必须同时满足)
1、申报品种属于《大邑县人民医院2023年申报药品目录》(见附件1)内品种。
2、申报品种属“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挂网药品。
3、药品生产企业唯一授权委托的申报企业在“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及医药价格监管平台”中已确认配送关系。
4、申报品种若为国家集采药品或者国家谈判药品,只接收国家集采药品中选品种和国家谈判品种资料。
5、申报品种符合我省“两票制”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二、递交材料要求:
1、各申报公司请按《大邑县人民医院新药引进申报资料》要求,按顺序排列纸质版申报资料;同时,真实、准确、规范填写如下资料:《药品申报信息表》、《药品申报承诺书》、《廉洁准入承诺书》、《质量保证承诺书》、《药品生产企业品种授权委托书》、《药品配送企业法人授权书》、《“两票制”承诺书》、《药品价格申报表》(见附件2、3),并递交电子版《药品资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2、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出现2个或2个以上药品配送企业提交生产企业授权委托书的,该品规该厂家申报视为无效资料。
3、不接受涉嫌违规违法行为或按假劣药品被处罚或曾发生过严重质量事件的生产企业与配送企业的药品资料。
4、药品资料申报需要准备的其他相关资料。
所有资料须真实有效,按照要求的顺序排列,统一用A4纸备齐,加盖单位鲜章,用资料袋装好,否则一律按照“无效资料”处理。
5、所有申报资料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者,不接受更正,不予登记,视为无效资料;涉及弄虚作假的资料,后果自负。
6、各药品生产厂(商)家及药品配送企业不得直接与相关人员及临床科室联系,违者将终止对该品种的申报资格。
7、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咨询。如有需要,以另行通知为准,有关材料不退还。
8、申报资料报送时间:2023年9月12日(8:00-12:00、14:00-17:00)现场统一提交,逾期不予接收,不接收邮寄送达。
9、申报资料收集地点:药剂科办公室2(医技楼4楼)
10、联系方式:大邑县人民医院 药剂科 王老师028-88222900
11、监督部门:大邑县人民医院 纪检监察室 黄老师 028-88222682
三、公告时间: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1日
本次新药引进全程接受社会和医院纪检监察室监督,对引进过程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委托书弄虚作假等行为,欢迎实名举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新药配送资格。
以上内容解释权归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特此通知,敬请配合。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5日
附件2、新药引进申报资料
附件4:电子版《药品资料申报汇总表》